生活频道
您的位置:>> 大海资讯网首页 > 生活频道 > 正文 >

广东省教育厅确定4月27日高三、初三年级学生返校

2020-04-14 09:59:57 来源:华南视窗  繁体 复制  

  华南视窗综合4月9日讯 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自4月27日起分期、分批、错峰返校。

  一、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安排

  4月27日,全省高三、初三年级学生返校。

  5月11日后,各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分期、分批、错峰安排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返校。

  幼儿园幼儿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返园(校)时间另行研究确定。

  幼儿园幼儿返园前,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教学活动。

  二、大专院校、技工院校、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安排

  5月11日后,具备条件的大专院校可安排毕业班学生返校。

  5月18日后,大专院校其他年级、技工院校、中职学校可根据生源特点、疫情防控情况、防控物资准备情况,安排学生分期、分批、错峰返校。

  三、教职员工返校安排

  符合返校条件的学校,可在学生返校前一周安排教职员工返校返岗,提前做好疫情防控、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。

  接下来,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,落实“四精准”“六分”“一独立”“三全”“五管”校园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防控物资保障,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,加强校园环境整治,加强学生学习生活管理,加强校园应急演练,做好教育教学管理,确保学生返校平稳、有序、安全。

  (来源:华南视窗综合)

  本网声明:大海资讯网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。

[ 编辑: NO 09 ]

网站首页 - 关于我们 - 服务条款 - 合作咨询 - 联系我们 - 网站地图 - 法律声明 - 合作伙伴 - 公益活动 - 网站帮助 - 返回顶部

本网所刊载信息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刊用本网稿件,务必书面授权。

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:ICP备13067700号 QQ咨询:1551752977

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,违者必究。

大海资讯网  版权所有